返回第四十七章 一只小狗叫‘麻雀’(1 / 2)玉女少将情定腹黑贵少首页

时间呢就好像是在赛跑,过得飞快飞快的。

秋风吹走炎热,冬雪又埋葬落叶,季节就这样不声不响的更替着。

北方的冬天是很冷的,而且经常会下大雪。

尤其是这一年,已经是四月了,往年都是应该下小雨的时候了,可是这一年却在清明节后下起了鹅毛大雪。

雪花很大,一团团一簇簇从天上落下,很漂亮。

天灰蒙蒙的,好像是生气的时候黑着脸一样,没有半点有阳光的意思。

再加上下起了鹅毛大雪,整个城市都变的萧索起来。

路上基本上没有车,也看不见人影,只是偶尔有清扫雪的车还有清洁工在道路上忙碌着。

雪越下越大,越下越大。

待到顾斐下班的时候,大雪已经可以漫过小腿了。

离家近的同事走着也就回去了,离家稍微远一些的,有的选择走步,有的选择试着去打车或者看看公交车通不通行。

离家最远的无非也就是顾斐等人了。

顾斐当然是不会回去了,反正办公室有地方,就凑合一夜。

其他人也各找地方了,实在不行,去车里过上一夜也是可以的。

这天是陆明宇手术之后第一天上班。

他已经养的差不多了,除了平时注意饮食,和定期检查之外就不用多注意什么了。

不过他手术之后,顾斐一次都没有去过陆家看他。

不是不想见,而是说过了不要见面的,那就当做不认识了。

顾斐很天真的想,他就好像是一块毒瘤,只要切除了,虽然会痛也会平安无事的。

而那块毒瘤就是自己的一个肾脏。

如今给了他,心里也就没有那么难过了。

而顾斐,自从摘取一个肾之后,身体好像就一直都没有养回来似的,比起以前瘦了很多。

用皮包骨头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陆明宇在家养病的时候,每天秦木木都会去,嘘寒问暖的,陪着陆明宇,整整半年的时间,不离不弃的。

这让陆明宇的心软化了不少,也渐渐的接受了她,所以两个人如今已经更加的亲密了。

今天是清明后的第一天上班,秦木木回去了老家,所以在清明假期的基础上又请了两天的假,所以今天没来。

她已经很笃定陆明宇不会再去找顾斐了。

然而笃定归笃定,现实就是现实,当陆明宇再次见到顾斐的时候,他依然不能装成是无动于衷。

他们的见面是在早上的会议室里。

年后开始,医院就形成了新的规定,每天早上上班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开会,主要强调的就是反腐,红包事件,还有对病人的态度问题,还有就是工作安排。

当然这一天也是不例外的。

主持开会的自然都是各个科室的主任。

“大家早上好,今天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我再次强调红包事件,李副主任就是个例子,为什么医院辞退他,你们的心中都是有数的,我也不想从院长处听到咱们科室的医生对待病患态度不好的事情”

哇啦哇啦的讲了一通。

十分钟的时间,顾斐一直都在讲话,那语气,非常有震慑力,所以大家都听的聚精会神的,直到会议结束。

说道李副主任,他也是点背的主。

早些时间医院好像都一窝蜂的流行起来送红包的习惯,尤其是患者为了平复自己的心绪,以为给了大夫红包,那么大夫就会更加用心的去给他们看病,时间一久这个习惯就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年初开始,国家开始严打医腐现象,医院里凡是收红包的,已经查处立即作废行医资格。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李副主任竟然敢做出头鸟,自然成为了众矢之的,医院以他为先例,第一个进行了相关的处罚。

李副主任也是冤的不行,每次收的卡里几十万都有,而这一次,紧紧是五百块,竟然被抓了个正着,简直就是悔不当初。

顾斐开会期间连一个眼神都吝啬的没有给过陆明宇一个。

秦木木在他回家之后就每天去陪着他的事情,还有欣然接受她的事情,陆乐乐早就一五一十的打电话报告过了。

顾斐已经算不上是气愤了,只是潜意识里就是不想跟他再有任何的关系。

可陆明宇全程,眼睛都没有从顾斐的脸上移开过半分。

陆明宇总是有意无意的把眼神锁定在顾斐的身上,总感觉她有什么不一样了。

午休的时候,天开始飘起了雪花,先是很几分钟之后就变成了鹅毛大雪,大团大团的雪花,结伴密集的落入染尘,洁白无瑕,好像刚刚起始地生命,还没有任何的色彩与点缀。

一会的时间,地上已经铺满了厚厚的白色,即便是保洁不断的在清扫,也不可能扫尽一直在下的大雪。

花园里,顾斐一个人,穿着一件粉色的羽绒服,和一双黑色的靴子,一步一步的漫步在雪地当中。

洁白的雪地上面,印下了一排脚印,她好像是一个跳舞娃娃,在雪地上面不断的留下自己的音符。

时而蹦蹦跳跳,时而伸出手转圈圈,仰着头,满是向往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她喜欢这样,从小就喜欢。

即便是外面天很冷,她也会在下雪的时候走出去,与雪共舞。

可这只是片刻的安宁。

雪地中,一只小狗哆哆嗦嗦的趴在花园的角落里,嘴中还发出不断的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

顾斐怔愣住了,一双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

那只小狗是一只拉布拉多小狗,看样子也就刚满月,闭着眼睛,瑟瑟发抖。

浑身脏兮兮的,还很瘦,看样子是饿坏了,而且那么脏,一定是一只流浪狗。

忽然顾斐想到了三岁时候的事情。

小小的她把红色的小内内穿在外面,披着红色的布料,在老宅院子当中,她捡到了一只小鸟。

也是长大了才知道那只鸟叫麻雀。

她捧着鸟,哭着跑去陆明宇家,然后让陆明宇给小鸟包扎。

当时陆明宇还说了一句话,让顾斐如今都记忆深刻。

嗯,我不喜欢斐儿留短头发,我喜欢斐儿以后留着长长的头发,那样会很漂亮的。”

当时陆明宇是这样说的。

“好,明宇哥哥,我以后会留着长长的头发,穿着漂亮的衣服,那样明宇哥哥就会一直都陪在斐儿身边了吧!”

当时顾斐是这样回应的。

可是时过境迁,顾斐留了长头发又剃掉了,如今又留长了。

可是站在他身边的确是另一个女人。

意识被小狗的呜咽声中抽回。

“我叫你一声,你要是回答我,以后就跟着我,好不好。”

顾斐虽然不信命,也没有什么信仰,但是她知道凡是生灵都是有思维,有意识的。

尤其是小狗,那是一种最通人性的一种动物,反正自己在家也很孤单,如果它愿意,那么就让它陪着,总是没有坏处的。

于是顾斐便喊道:“麻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