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1 / 2)八仙过海之搬运新娘首页

从国内转机一次,飞到了温哥华再转机,终于抵达了蒙特利尔。长途飞行的疲惫无法削减乌娜的兴奋,只是看到来接机的林大志那辆破得要命的二手车,她就知道离自己违背诺言的时间不会太远了。她的冷淡却一点没有减弱林大志和娇妻团聚的欢喜,脸上那几道早衰的笑纹简直就像刻上去一般越发深刻,令她如鲠在喉。

回去的路上,林大志一路上喜上眉梢欢天喜地,乌娜呆呆地看着车外纷纷扬扬的雪花,一言不发。虽然叶丽红伍小晚早告诫过她Montreal现在下雪了,让她慎重考虑登陆时间,冬天登陆会有意想不到的困难,甚至影响她对这个城市的第一观感,但签证一下来,她就听不进任何忠告了,第一时间买了最快的航班。

下雪对于她们这些南方孩子来说,不是福利和惊喜吗?以前她要甩掉那个叫阿森的男朋友,爱她爱得不行的阿森死活不肯分,搞了很多新鲜玩意就为了挽回她的心,其中一项就是带她去哈尔滨看冰灯,就冲这刻意营造的浪漫举动,她“大方”地把这段冬季恋歌延长了两个月。蒙特利尔11月飞雪,这下更刺激了,花钱都买不到的浪漫呢,那些明星们不都喜欢动不动就去国外度假滑个雪嘛,听说以前梁朝伟有段时间看刘嘉玲在外面玩得过分了,想和她分手,可每次刘嘉玲都会安排一次浪漫的滑雪度假挽回,瞧瞧,冰雪对影帝男神都有这么致命的吸引力呢。滑雪,打雪仗,乌娜在准备行装时就憧憬得要命了。

林大志的车子开得还挺快,因为路上实在太空旷了,很难得才有一辆车呼啸而过,开始乌娜还以为是因为机场远离市区的缘故,但车子很快就回到市区的街道了,还是几百米都看不到一个人影,街灯昏暗,照在街道两边的积雪上,显得特别凄冷。才晚上十点就是这般光景,让她始料未及,这要是在国内,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呢,乌娜的心沉了又沉。难怪叶丽红不肯来接她的机,说带着孩子不方便,到时候还要林大志送她回去,太麻烦了。这时她总算理解了,这样冷飕飕的寒夜,谁愿意带着孩子出来晃荡啊。

林大志把车子停到了街边,告诉她到家了。此时乌娜脸上的寒霜彻底无所遮掩地挂上了。她和很多中国人一样,一讲起国外,想到的就是漂亮豪华的大别墅,而眼前这个Verdun街区,街道两边全都是又破又旧的几层公寓,楼房与楼房之间竟然是完全没有间距的,密密麻麻黑压压地连成了一整片,看上去要多压抑就有多压抑。

楼梯居然是在户外的,积满了雪,小心翼翼地踩上去,咯吱地响。林大志提着两个大箱子走在前面,腾不出手来拉老婆,边走边体贴地叮嘱她小心,两手空空的乌娜担惊受怕地跟在后面,亦步亦趋。好不容易进了门里,二楼还有一截楼梯在户内,这才上到三楼。走过一条暗暗的长长的走道,面前出现两个门,在大志站左边门口掏出钥匙开门的当儿,右边那个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了,窜出一个身形高大,面相凶恶的黑人小伙来,身后还跟着一条长得奇丑无比的大黑狗,冲乌娜吠了好几声,把她吓得连连后退,差点摔在地上。

那个黑人青年喝住了自己的狗,道了声sorry,不咸不淡地和林大志寒暄两句,大意就是出去遛狗之类的,林大志和对方道了晚安,把一脸茫然的乌娜领进家。

惊魂未定的乌娜,打量着这个空间局促,到处乱糟糟的房子,心底的惊诧简直无法言喻。一个小卧室,一个小客厅,很小的厨房和卫生间,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破旧的书桌和沙发,黯淡的灯光,脏腻腻的木地板,踩上去竟有一种软趴趴的感觉,感觉随时要陷下去,林大志解释说这是因为房东以前装的是地毯,后来才改成的木地板。

听到他说房东两个字,乌娜一下子找到亮点了,对嘛,这里应该只是暂时的落脚点,他说过他已经买房了,是不是新房还在装修,所以带她来这里暂住几天?怀着最后一线希望,她挤出一丝笑容问林大志:“老公,我们怎么不回自己家,干嘛要来出租屋啊?”

她可怜巴巴地盯着林大志的嘴,希望能听到她想要的答案。林大志是这么回答她的:“哦,我说习惯了,应该是原屋主才对,他就是我以前的房东,我租他的房子久了,他要卖房子,我觉得合适,就买下来了。”

“我不是很明白,你可不可以再说一遍?”乌娜怀疑是自己坐飞机太累已经生出了幻觉,这个应该是她自己臆想出来的答案。她木然地把眼睛从丈夫的脸上移开,呆呆地看着那脏兮兮的墙面,嘴里就把下意识的话说出来了,“不可能的,这样的房子你怎么会买?”

林大志听到了,有几分局促和紧张,脸上的笑有些不自然,却没有正面回答她的话,只是说:“明天我买油漆刷一刷墙,你就会觉得新很多了,其实每年夏天老外都喜欢刷刷房子装修一下的,之前我单身汉一个嘛,就懒得折腾了。还有,我们改天全部去买新的家具,这些都是我以前街上捡的二手货,你肯定用不习惯。”

乌娜一声冷笑,他还知道她用不习惯!她乌娜虽出身小县城,单亲家庭,可过得再苦,也从来没沦落到要用捡来的旧家具,和那些男朋友去开房好歹也是连锁酒店之类的,却没想嫁了个加拿大华人,漂洋过海来到所谓的北美浪漫之都,竟然就是住这种破公寓!

她的冷笑让林大志脸色更加难堪,干笑两声说你一定口渴了,我给你烧水去。乌娜呆呆地看着他拿那个脏兮兮的塑料电热壶装了冷水,放上底座,插上了电,按下了开关,又从橱柜里摸摸索索地拿出了一个玻璃杯,一个碗,反复洗了很多遍,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烧开的水倒进杯子里,又倒进碗里,不停来回倒,边倒还边用嘴吹了很久,最后滴了几滴到自己的手上确认温度合适了,才殷勤地递到她手上。

不烫了,可以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