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8章 人狼大战(1 / 2)原始人之我是神棍首页

“出发!”安排好了部落里内部的事宜,马跃带着五十人的商队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五十人的商队,一百匹角马。走路?磨磨唧唧的啥时候能到?一人双马,牛逼吧?也就马跃出来,这么排场吧。

夏季的萝卜耕地和播种也结束了,角马没有了最重要的耕种任务了,随便马跃奢侈和排场一把呗。石头城好歹还有一百多头角马备用(牛皮部落的六十头角马已经是海部落的了),怕啥?

为了去太阳城寻找铜,石头城的第一期扩建,马跃都不管了,反正有大祭司在吗。

没错,这次去太阳城,海,不去了,二祭祀跟着马跃一起随行。

海部落的萝卜和盐的产量不小了,这次主要去太阳城交易的就是腌制好的大量咸萝卜干,五十个人骑着角马,另外四十八匹角马托着咸萝卜干,这就是骑兵的速度,还要给鸡毛的半个月路程?

只要有五十个壮丁在,害怕路上没吃的?一路打猎,一路不就有吃的了?

马跃的另一匹角马驮着的是大葱和青菜、部分路上需要食用的盐,不是用来交易的。二祭司的另一匹角马上驮着的是玉米,也是需要路上吃的。

即使出门,马跃也需要尽可能的保证自己的食物的丰富度。

这次出行,马跃对铜的期望度很高,倒也没觉得一定能找到。反正自己也没去过太阳城,就当见识一些这世界的第一个大城市吧。

角马跑的再慢也是人的七八倍吧?前世有人统计过,人的正常步行速度,在三四公里,角马这时速咋的也有三十公里。

当然,一路上还需要休息、打猎弄吃的,不用半个月也是需要五六天的。

没有汽车的时代,骑马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交通工具了。

出来这一趟,马跃也变的异常的活跃,起码,在积极的参与围猎。弄吃的是一个原因,锻炼自身的战斗力也是一部分原因。

马跃来到这世界,很少和人战斗,每年的一定时间,参与狩猎队,和野兽战斗的机会倒是不少。马跃是懒,必要的战斗,还是要时常参与的。

走到半路,一场人类和群狼的大战,在马跃的指挥下轰轰烈烈的开始了。

群狼很牛逼吗?马跃身边有四十八个勇士,每个人都能飞枪,准不准的却不说,面对群狼,差不多就行了。无差别的攻击,群狼的目标多……

远程打击,只是第一步,惨烈的近身战,终归是难免的。

狼终归是没有人多,马跃带出来的战士,胳膊大力气粗。强大的马跃,左冲右杀,速度极快,腾挪极快。

麻痹的!有些后悔了。

大战是结束了,剩余的十几只狼落荒而逃,商贸队也伤亡不少。不战,貌似也不行,群狼盯上了啊。估计是商贸队的角马太多了,这么多的食物,群狼不放弃。真要是比耐心,角马是比不过狼的。

与其一直逃,不如奋力一战。

七个角马被群狼扑杀,其他的人几乎都伤势不一……哎!出门不易啊,尤其是荒野中。荒野,终归是野兽的天下啊。

好好的五十人的大商队,暂时能站起来的、伤势还不算重的,不到二十个,还在忙着帮伤员处理伤口,蒲棒和三七药汁,消炎的效果被证明还是不错的。

队伍不能前进了,好歹要休整几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