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林湘挠破了头皮,也找不出词来形容,大概还在长高的身体,还在背永远背不完的单词,还在对未来有着美妙的幻想,这就是青春吧。周末的大清早,林湘躺在自己的床上,感叹着虚无的青春,感叹着放假的感觉真好,感叹着就这么惬意的躺在自家床上太舒服。她开始在床上滚来滚去,其实她六点半就醒了,大概在学校已经形成了一个生物钟,所以在家也差不多那个时间点就醒了,看着窗外渐渐刺眼的阳光,门外奶奶做早餐锅碗瓢盆声,林湘突然想到了自己的未来,她现在的使命是读书,考上一个好大学,然后又是读书,可读完书之后呢?她要干嘛?去哪工作?做什么工作?可现在自己连书都读不好,以后还能考上大学继续读书?还能找到工作么?林湘突然觉得自己活得就像一个白痴,心里莫名的后怕起来。
九点多的时候,珺晨打电话到林湘家里,“小湘,你出来了么?我在你家对面马路的路口等你。”
林湘跟老太太说出去一下,老太太她问大周末的去哪,她抖了抖肩上的书包说去同学家学习。
“就上次来咱家的那个?跟你一同考上一中的那个?”
“嗯嗯,我们现在同班。”
“你那个同学成绩怎么样?”老太太对林湘那个同学有印象,上次说是来学习,可她却见那个同学摆出来的是厚厚的一摞花里胡哨的漫画书。
“问这个干吗?”
“你现在不要以为考上一个好高中就放松学业,多跟一些成绩好的人学习学习,少看些乱七八糟的书。”
林湘这才明白过来老太太打探的意图,她没好气的回道:“我成绩也不怎么样,没资格瞧不上人家。还有人家家长就从来没跟你孙女我说过让她不跟我来往的话。”
林湘本来因为跟老太太撒谎,心里还有一丝愧疚的,现在心里的反感占据了内疚。王郡晨是她最好的朋友,是她在青春这场无知奔忙中相伴的绚烂阳光,她本可以忍受孤独的,如果不曾认识王郡晨的话,就像瞎子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不曾见过光明。王郡晨没有大家口中说的所谓的优秀,但她是那种舒展着眉头过活得姑娘,她跟林湘不一样,林湘是内心丰盛安宁,偶尔毒舌但不尖酸刻薄,王郡晨是性格豁达澄澈,偶尔矫情但不矫揉造作。
林湘和珺晨碰面后,两人去了上次她俩送餐的网吧。看珺晨那四处搜寻的目光,就知道她肯定在找上次的小痞哥,果然,顺着她锁定的目光,小痞哥果然坐在那里。
“哎,通过我的暗访,终于找到了他的名字,你猜他叫什么?”珺晨很兴奋的期待着林湘的回答。
“所以你去了几趟他们学校,就只是知道了他的名字?”林湘一向佩服珺晨的交际能力,她以为珺晨和他是已经能说上话的朋友。
“怎么可能,我还知道他的生肖,他喜欢的食物,颜色,运动......”掰着手指头数着,样子很白痴......“不是让你猜他名字嘛?”
“我哪知道。”
“他叫谢旭朗,是不是很好听。”
他叫阿猫阿狗,王珺晨估计也会觉着这名字很可爱吧!
“你跟人家都不认识,你来这干嘛啊?”
“来认识他啊”
果然,两分钟过后,他俩认识了。原来珺晨也是玩游戏的高手,就这样两人高谈论阔,把对游戏一窍不通的林湘晾在了一边。
林湘只好拿出自己之前为了伪装去复习而带出来的英语单词本,找了一个相对人少的空座位背起了单词,起先林湘还是默背,后来不知不觉读出声音来。几分钟过后,林湘感觉自己身后有人。
“同学,要看书请另外找座,这位置,我的。”
声音很熟悉,林湘没想到他竟然会在这里。
林湘只好让出座位,收起单词本,坐到了他的斜对面。
“收起来干嘛,又没有人嘲笑你发音不准......不过,在这种地方都能学习,有点让我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