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风吹草摇,溪边浅滩,一头指甲盖大小的小虫,正钻入腐鱼肚内,进食饱餐。
小虫在鱼肚内,两条前肢仿佛钳子,并拢过后,撕下一颗谷穗大小鱼肉块,运送到嘴边,利牙交错着嘶咬,慢慢咀嚼鱼肉,吞入腹中,动作缓慢,有条不紊。
吃过两小块鱼肉,小虫又从口中,吐出一条软舌,吸汲鱼血。透明绣花针状软舌,吸入鱼血,明显可见变红,直至停止饮血,这才变回原色。
“还是鱼肉好吃!”
前世的吴止,最爱吃鱼肉,以至于变为怪虫之后,仍是心心念念,冒着生命危险,前来觅食。
饱腹过后,吴止趴在鱼腹内,悠闲地休息,忍不住想到自己这一世的经历。
作为穿越者,吴止感觉自己就是穿越大军中的耻辱,别人穿越,给的身份,要么帝王神仙,要么龙虎猛兽后裔,而自己呢?蝼蚁!蝼蛄和蚂蚁的结合体,真就是世人口中的蝼蚁,最低级生物。
他虽说不指望成王做祖,或成为封疆大吏之子,也没想过继承某富家翁的万贯家财。但是,至少给个人类身躯,或者强大妖兽血脉吧!现在这情况,即使有奋斗之心,也无能为力。
身为食物链最底端的蝼蚁,每天只为了一顿饱饭,就艰辛万苦,更不说整天还活在恐惧之中,时时提防天敌的捕捉,真是要多悲催,就有多悲催。
自从孵化,吴止第一眼看见蝼蚁一族,绝望之意,便一直笼罩在内心,直到今日,仍然心怀不忿,仇恨贼老天的不公平。
可,又能如何呢。出生为蝼蚁,这就是他的起点。生活除了发发牢骚,仍得苟且度日。
当然,吴止在抱怨老天的时候,又期待着老天爷能发发善心,尽快把金手指送给自己。
他相信自己能够重生,必然带有某种目的性,那么多小说里的主角,拯救世界,造福苍生,哪个不是靠金手指翻身把歌唱。
“等觉醒金手指,我一定要屠了那两个狼狈为奸的家伙!”
在鱼肚内活动下身子,让撑圆的肚皮舒服些,吴止又想到这一片区域的两头土匪大盗。
所谓两头土匪大盗,实际上是吴止这一族的天敌。一头,形似甲虫,可以掘地翻土,它往往会破坏蝼蚁族的洞穴,逼得蝼蚁们弃洞而逃。至于另一头,则是方圆十米内生活的青蛙,青蛙不会钻洞,便借助怪甲虫之力,一同蚕食蝼蚁族。
怪甲虫行动缓慢,却能松土挖洞,将蝼蚁族驱赶离巢。由于它行动缓慢,追不上爬速极快的蝼蚁虫,所以青蛙这名搭档,便补了它的缺点,快速吞觅逃跑蝼蚁虫。等青蛙吃饱,会给怪甲虫留点尸体,两者配合之下,蝼蚁虫们生存环境,极其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