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出门觅食被大BOOS抱!
怎么回事?
——
事情起因要从夏思洛年少轻狂的一个梦想说起。
从大一那年起,作为演员的夙西晨就成了夏思洛所崇拜的偶像,为了追随他的脚步,她努力学习,就是为了在未来的某天成为与他比肩的经纪人。
或许是老天的恩赐,她在大学毕业之际,向偶像所在的公司——晨星娱乐公司投递了一则简历,居然被免面试录用为一名经纪人助理。
在梦想阶梯上踏出这完美的第一步,怎一个“开心”可以形容!
咳咳,回归正题!
事发地点再从夏思洛为工作所寻找的住处说起。
晨星在S市,而夏思洛的家在A市,所以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工作,自然要找一个靠谱的人,介绍一处靠谱的住所。
去晨星报道之前,她伟大的母亲张女士悄无声息地帮她在S市找到了一所住处,中介人是张女士的高中同学赵阿姨。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夏思洛既然通过赵阿姨帮助成功得到了那所靠谱的住处,就得同样帮助赵阿姨解决当下的困境,接替赵阿姨在那所住处的职务,利用工作之余兼职保姆。
她按照张女士给她的地址坐车到了赵阿姨帮她找的住处,才发现这里是一栋名叫弄芳苑的豪华别墅。
她由赵阿姨指引,来到一个身着正装,带着黑框圆眼镜的肃正男人面前,这个人是这座房子主人的助理陈穆,大约二三十岁左右。
夏思洛确定一切正常之后,就和陈穆签了一份雇佣合同。
最后,她从陈穆口中得知,这座别墅的主人叫顾择延,并通过一张照片识得了他的样子。
出乎她意料,顾择延并不是她想象中有些发福的中年富豪,而是一个年轻冷峻的男人,不过对于这些小细节,她完全没有放在心上,一心想着她和偶像第一次见面该是怎样一幅画面。
陈穆交代好一切,就在赵阿姨之后离开了。
一时间,整座弄芳苑只剩下夏思洛一个人。
舟车劳顿,她舒舒服服地躺在她卧房的大床上,随手拿起合约,看了一眼她刚才没太在意的注意事项:
一、在晚上十点之后,无论如何都不能出房门半步。
二、在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任何武力。
三、不得抽烟。
四、十点之后不得穿拖鞋或高跟鞋来回走动。
五、不得在弄芳苑里发出任何奇怪的声音。
六、不得食用任何不健康食品。
......
四十九、不得在弄芳苑里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五十、不得拒绝主人任何合理要求。
五十一、一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此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