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64 章(1 / 1)林公子的婚事首页

就这样有了第一位员工,两天后,有了第一笔定单,是附近一间新公司开张,订了好几十个花篮。    让李湘看店,她亲自送的贷,不管怎么说也是第一笔生意,如果客户关系搞好了,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送货的车,也是这两天入手的一辆二手货车。    花篮送到的时候,她帮着送了一篮进去,想着顺带维系维系客情,没想到遇到了老熟人,还是她先发现的自己,“哦!叶秘书?”姚秘书的声音又惊又喜。    叶知秋也有些吃惊,虽说这里离南国集团大楼不远,但如何与想不到会在这里遇上她,放下花篮走过去,“姚秘书,好久不见,今天是你们分公司开张?”她还是老样子,一身干练的职业装,都市白骨精打扮,手里拿着一份文件,用指挥千兵万马的气势来指导现场布置工作。    “嗯,南国新投资的一家公司,你怎么回事?”看了看她身后的花篮,是有听说她从蓝技走了,但没听说她干起花店。    “嗯,像你看到的一样开了个花店。”叶知秋面容轻淡。    “我说的是你的头发。”比起她开了花店,更让姚秘书是她那一头短短的发,本来好好的一头长发,怎么就削了呢。    叶知秋有些怪不好意思地挠了挠短发:“不想打理,就剪了。”    也怪不得姚秘书这般惊奇,以前叶知秋与她的打扮差不多,一身职业套装,一身干练范,一直以为她与自己是同一类人,没想到她居然把一头长发给剪短了,剪得很短的那种,发尾刚齐及耳垂,那样子有些别扭,倒不说是有多难看,相反还很适合她。    可能是因为这不是她所熟悉的叶知秋,短发把她小瓜子脸的优势毫无保留地显示了出来,大大的眼睛,再加上今天她穿的是一身粉红的卫衣,运动裤,平底鞋,那样子说是一个高中生怕也有人信。    “对了,林总在那边,你要不要去打招呼。”    叶知秋沿着姚秘书的视线看到了不远处正在与人交淡的林清风。    “不了,不打扰了。”话虽如此,林清风像是受什么指引似地,向她这边望了过来,两人远远地打了个照面。看到他,那晚在阳台的那个吻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不由得脸上浮起红晕,赶忙告别,“我先走了,你先忙。”    一整天忙下来又是没完没了,一直到接近晚上七点才算真正完成。姚秘书拖着疲倦的身躯向林清风汇报今天新公司开张的事宜。    看得出她这位老板对这一次开张准备很满意:“嗯,我知道了,辛苦了。”    本来一般到了这里她就该离开了,这一次到底没有忍住好奇心,“林总,您是怎么知道叶小姐在附近开了家花店的呢。”    当初他指定了要这家花店的花篮时,她就觉得奇怪,订花篮这么细小的事,林清风自然是不可能管的,直到今天见到那人她才明白了过来,只是他是怎么知道叶知秋在附近开了间花店的呢?    当然了,她的问题注定是得不到答案的,这么多年,她这个老板的性情早有体会,如往常一般淡淡的一张脸。只是她仍然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最后似自言自语地呢喃了一句:“可惜了叶小姐这么好一个人才,一直觉得她和我是同一类人来着,职场才能将她的价值最大化。”    在她转身离开的时候,破天荒地的听到了他的回答:“职场不适合她。”    为什么不适合,姚秘书有些呆呆地转过身来,等着他的解释,可惜林清风仍然低着头,忙着手中的工作,面无波澜,再无下文,好像刚刚那句话,不过是他随口一说罢了。    又是一个寂静无人的夜,林清风从电脑屏幕上移开眼,站起来,放松了一下肩膀,扫到墙上的时钟,快接近十点,想了想,拿起外套,关灯离开。    从办公室离开,难得没有开车,一路沿着马路走下去,因为是工作日并且已经是晚上十点的关系,街上的人并不多,没有理会行人频频投来的眼色,专注地沿着街道走下去。    没多久,便到达目的地,好在那里光灯还亮着,透过玻璃橱窗看到那人还在,低着头不知道在忙活些什么,推了门进去。    “欢迎光临。”她抬起头来,带着职业的笑容,见是他,那笑容一下子便蔫了下来,“是你啊。”接着低下头来,继续活手上的事。    林清风倒不介,在沙发上拣了位置坐下来,两人都不说话,一屋子的安静,良久,门铃再次响起。    门口处站着某餐厅的送餐员,“你好,外卖到了,两份水饺。”    “好的,谢谢师傅。”叶知秋走出来,把外卖拎过来放在沙发边小小的玻璃桌上。    看了看沙发上的男人,“你要不要吃?”她叫了两份,本来有一份是李湘的,但她有事临时先走了,便宜这男人了。    男人伸出手去够桌子上的水饺,就要往自己这边拖过来的时候,却她突然伸出的手拦截住,疑惑地看了她一眼。    “不准说不好吃。”叶知秋先断了他的后路,这个男人的挑剔,早就领教过了,以前因为工作的关系还得求着他,就着他,现在他啥都不是,没必要就着他。    林清风挪开她的手,看了她一眼,淡淡地开口:“剪的什么头,狗啃似的。”趁她发呆的功夫,把水饺拿过来,说实话,一晚上下来忙着工作,滴水未进,这个钟点五脏六腑饿得很,哪有资格挑三拣四。    这头发一天下来被人说了两回,叶知秋有些自我怀疑地再次摸了摸,很奇怪吗,但也很多人都说好看,很适合她啊。    两人隔着小小的桌子,一声不吭地对付了一餐,本来以为吃完东西,他就应该走了,那人却还没有眼力,一二再,再二而三地无视她拒客的暗示。硬是在店里坐到她打烊。    关好店门,看他还站在原地,“我走了”说完便向公交站的方向走。    没想到,那人一声不吭地跟在身后,他的存在感太强,想忽视他不太可能,忍不住回过头来:“你跟过来干嘛,你的车呢?”    那人把手插在外套的口袋,不带情绪地回道:“今天没开车。”    “那你让司机来接你呀。”    “都这个钟点了,压榨劳动力不是我的作风。”    那理所当然的样子,惹了叶知秋一个白眼。    没想到,他竟一路跟到了公交站,已经是接近晚上十二点,街上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所以公交站一样安静得很。    末班车还未到,叶知秋坐在长椅上等了一会,林清风笔直地站在旁边,同样是没有说话,但奇怪的,她没有感到尴尬,像以前只要两人呆在一起,总会觉得无比尴尬,不知道是他们相处的次数多了,还是她无所谓了。    末班车到的时候,林清风居然跟着她前后脚地上了车,却惹来司机和乘客的白眼,当然是因为他上车后理所当然往里走的样子,完全没有要付钱的意识。    像他这样的大少爷,叶知秋又怎么能对他抱有期待呢,说是头一回坐公交,她也信,无奈地对司机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帮他付。”    司机大哥一脸无奈地摇摇头:“小姑娘,不是我说你,这么不懂事的男朋友很辛苦吧,不要也罢。”    叶知秋知道司机误会了,但犯不着跟他解释,笑了笑,坐到后头去。当然最尴尬的还应属那人。  林清风这一回不知道怎么回事,以他那的性格,居然全然接收了司机大哥的说教,是一句也没有回嘴,默默不言地跟在她身后,那让样子让她想到了两个字:乖巧。嗯,别说,这大少爷跟这两字还真有种莫名的搭。    他在自己旁边的位置坐下来,事到如今,她也没有理由再去与他争,车上这么多位置干嘛坐我旁边,这种没有营养的问题。    叶知秋最喜欢坐的一件事就是坐在公交车上,看着街上的人们来来往往、忙忙碌碌的样子,这个会让她莫名的感到有冲劲,这个大千世界里人人都在为生活而努力。    一路上,像往常那样看着窗外发呆,她不知道的是 ,有一双眼睛,也看了她许久,或许这就是,你在看风景,不经意间你成了别人眼中的风景。    叶知秋刚好在终点站下车,对于他今晚的古怪行为,她大概猜得到原因,也仅仅是猜猜而已,但她是绝不会傻到向他求证,不让自己自作多情,是她最大的本领。就算在别人眼里看来是窝囊的行为,但令她心安,窝在安全的范围里,绝不轻易越界半分。    林清风一直跟到了楼下,她转过身来:“你要怎么回去?”    “自然有办法。”    也是,他是林清风,自己还替他操心不成,“那我上去了。”    她上楼上,林清风没有马上离开,而是一直到楼上的灯亮了,才拿出手机拨了出去,“我在南区,请把车开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