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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遥八岁时,娘和温叔叔带她离开姑苏河畔的家,前往遥远的沙州,爹爹在那里等待与母女俩相聚。

懂事起爹爹就告诉她:她的故乡是沙州,地处西北边境他们的姓氏阴氏,是沙州的世家望族,在沙州已繁衍数代。不过爹爹常说,他喜爱全家生活在姑苏,因为娘是姑苏人,江南秀色把娘和她滋润得多美。

两年前,爹爹匆匆离家,一直没有回来,她好想念爹爹。

一路向北、复而向西,沿途风景不断变换,从烟雨水色、到天朗群山、再至黄土丘壑,灵遥新鲜地观察各地风土人情。在娘和温叔叔的督促下,她的作息与在姑苏时并没多少变化。

每天一早起来,她要跟温叔叔学武功。轻功、剑术、射箭都触到一点皮毛,有时乘马跑上一段兜风,比闷在马车里舒服多了。温叔叔是爹娘的友人,跟爹爹一样地对她好。他武艺高强,一路骑马护在马车旁,不用担心行途中劫匪滋扰。

接着,在行路的马车上,娘教她读书、督她背诵。晚上到驿馆休息,还要练上几篇字。娘对她一如以往严格,若背写不认真会敲打她手心,但都是很轻很轻的。

马不停蹄一个多月,他们来到京城。这里是帝国的中心,拥有最宽阔的道路、最辉煌的殿宇、以及最稠密的市集,处处展示出王朝的繁华与昌盛,看得灵遥眼花缭乱。立国百余载,大多数臣民都安享于太平之中,只是在边境偶有异族挑衅。

人流穿梭间,她发现一行黄发绿眼的怪人,牵着一队她从未见过的牲畜,毛绒绒的身上耸起一个或两个大鼓包。

“娘,看怪物呐!”她把手伸出车窗外指。娘拍掉她的小手,嗔怪道:“多不礼貌!他们是从西域来做生意的胡人,那群牲畜叫骆驼,沙漠中离不了它们,到了沙州你会见到更多。”胡人们听不懂娘俩的议论,经过马车时冲她们友好地笑。

“沙州离京城还有多远?”她继续问,感觉路程好漫长。“两千多里地呢,爹爹等得肯定比你心急。”娘哄了哄女儿,车外的温叔叔扭头看向她们,与娘相视笑笑。

愈往西去,天气转凉愈发干燥。娘身体一向较弱,不时犯起头痛脑热。温叔叔又负担起照顾娘的任务,周到而小心,他亲自熬好药端来,递到灵遥手中由她端给娘,决不碰娘一个手指。

灵遥懂事地坐在床边陪着娘,喜欢看温叔叔每次进门时,和娘同时垂下眼露出的笑意。

一个秋日,他们经过一座城镇,照常到最好的客栈停歇。灵遥钻出马车,看到一个男孩靠在客栈的墙边。本来不算显眼,但他的身板过于瘦削,衬得一双黑眸很大,眸中光芒四射,静静观望着四周。

他的衣服遍布补丁,是要饭的乞丐么?附近行人往来不断,他根本没有凑上去乞讨的意思。

店小二出门迎客,对娘和温叔叔点头哈腰后,扭身嫌恶地搡了男孩一把:“穷小子,怎么天天赖在这里?滚远点!别挡我的客!”

男孩被推得一个趔趄差点跌倒,猛烈地咳嗽几声,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灵遥觉得他力气还比不上自己,同情地多看他几眼,他一声也不吭,依然站在原处。

坐下吃饭时,娘心地善良,对她说:“阿遥,给那孩子送些吃的吧。”灵遥正对男孩感兴趣,盛了饭菜出门端到他面前:“你好,吃点东西吧。”

“谢谢你。”男孩接过饭碗口中称谢,神情则是理所应得:“我带回给我娘吃,她病得快不行了。”她更生怜悯,忙说:“我再给你拿一些。”于是,跑回去拿了几个炊饼塞给他。

他从容咬了几口饼,打量着她问道:“你们是去沙州吗?”“是呀,那里是我的故乡。”她颇为自豪,虽然从没回过故乡。

他漆黑的眼珠转了转,提出一个请求:“能帮我捎封信么?”“捎给谁呢?”她又热心又好奇。

“郡府功曹曹敬则。”他报出收信人的官职和名字。她想了想笑道:“我不知道这个人,不过我爹也许认识他。”她知道爹爹在沙州做官,认识的人肯定多。

他马上从怀里摸出信,信封是发黄的粗纸。她接过来,抓了抓刘海问:“那,你叫什么名字,我怎么跟人家说?”

“没必要,名字只是个符号罢了。”男孩头一摆做出潇洒派头,拱起拿着饼和碗的双手以示谢意,然后转身便走。

“愿你娘早日康复!”她赶紧送上祝福。他回首冲她摇了摇胳膊,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的,身体里仿佛没有支撑。

她返进客栈,把男孩的托付告诉给娘。娘有些埋怨:“这么轻易就受人所托,你能做到吗?”“我会努力求爹爹嘛。”她伶俐得很,娘可拿她没办法。

又过几日,风沙渐起,灰蒙蒙的戈壁展现在他们眼前。那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开阔与苍凉,同样景色连续一两个时辰都不会有变化,地面布满细小坚硬的碎石,却钻出来一簇簇长着钩刺的杂草,温叔叔说这种草叫“骆驼刺”,是骆驼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