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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昨天章节一些段落被吞,有重复的内容,锤老十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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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斯,你应该还是世俗身份吧。”

来伦突然想起了西格玛教会守则,关于侍僧和牧师们日常生活,他们要做到禁欲以及磨练心智。

虽然偶尔的放松,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帝国,可是神职人员过度的放松,只会引来猎巫人的审查。

忠不可言,忠,不可言。

“是的。”

卢瑟胡斯指着自己的光头:“只要牧师没给我佩戴赎罪环,我的身份仍是世俗帝国人民,出入一些教会禁令的场所,应该是可以的。”

“那就好,不过你这光头太显眼了,还有这身袍子,走在外面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教会侍僧吗?”

来伦拍了下光头侍僧的肩膀,打趣道:“把这身袍子脱下来,我给你找一身普通衣服。”

卢瑟·胡斯挠了挠头,还是按照来伦说的去做。

伤势恢复不错的某人,穿好衣服后,走出病房,唤来一位驻守慈悲教会医院的圣武士。

三下五除二搞了一身棕灰色便服。

卢瑟·胡斯虽然年轻,但身材和个头已经隐约超过了同龄人,一米八出头的个子只比来伦矮了一小截。

换好服装后,上一刻还是教堂苦修的侍僧,下一刻变成了偏僻旮旯跑出来的乡巴老。

服装落差太大,再加上那一顶油光瓦亮的小光头,极具视觉冲击。

来伦忍着笑,收拾收拾病房里的物品,在皮坎肩衣兜里装了几枚银币和一枚金币后,从教会医院的马厩里临时借用了两匹旅行马,二人便动身前往布雷镇南大街的嗡嗡酒馆。

时间已经到达下午时分,太阳已经开始西斜。

一路上,来伦发现自己的观察力和视力增加了,看向周围商铺的货物以及来往行人的面庞,愈发清晰。

他猜测这是等级提升的附加效果,并且力量和敏捷度都有小幅度提升。

按照目前情况判断,每提升一级,自己的力量最多能提升10%。

换句话说,原本单臂的力量只能举起10斤的重物,提升一级后,来伦可以举动11斤。

实力的变化,会给人一种安心感,来伦的性格属于厚积薄发类型,扮猪吃老虎,啪啪打脸才是最爽的。

二人骑着旅行马,就像没事人似的乱逛。

北方的“休耕节”就在九月下旬,布雷镇的大街小巷里,帝国人民还在左右忙活着,筹备这一重要节日。

休耕节的传统出现在三皇时期之前,具体发源时间已经无可考证,这一天是为了普通人回顾年内的收成以及对休耕后的打算,类似于“辞旧迎新”一类,只不过是从劳作方面而言。

最喜欢这一节日的,莫过于自耕农还有城市小市民,在这一天,当地领主以及贵族需要打开私人仓库,将食物分享给每一个休耕者。

娱乐生活缺乏的北方,每一个节日都需要隆重对待。

街道两边经过来伦二人的人群中,不少人都抱着异样的眼光回头望向卢瑟·胡斯,一个乡巴老打扮的光头,可真是稀奇。

后者对这一方面毫不在意,他更关心书籍上的问题,以及信仰是否虔诚。

“说起来,胡斯,为什么你要剃光头呢?不应该只有牧师一类的神职人员才会剃发吗?”

来伦随口扯了一个话题,问向并肩骑行的小光头,他心里也有这样的疑惑。

小光头沉吟了一会儿,严肃地回答这一问题。

“我觉得,头发会阻碍我与吾主的交流,成为侍僧后,我央求了泽尹斯牧师好几次,他才为我剃了光头。”

“会不会阻碍,我不知道,但这一定方便你清理头皮,哈哈。”

很冷的笑话,卢瑟·胡斯反而有些莞尔。

“是啊,非常方便清理头皮。”小光头对于这样的说法表示认可,他闷声道:“要是教会内部也能像我的光头一样干净,那该多好....”

“啊?”

来伦没有听清卢瑟·胡斯说的话,他的注意力正放在一家木料店里。

“没什么。”小光头摇了摇头,

不一会儿,他开口提醒道:“来伦大哥,我们快到了”

最醒目的就是嗡嗡酒馆的标志性建筑,一座通体漆黑高大七米的石质塔楼,里面住着三名酒馆守卫,据说他们每次下楼都会喝得酩酊大醉,可这样也不妨碍这三名守卫日夜警戒。

有胆大闹事的,都被他们双手双脚绑起来从二楼窗口扔下去。

“说起来,我的旅行马还寄宿在这呢。”

来伦翻身下马,继续道:“我在大门等你,先去把马匹牵到马厩,那儿有个缺了一颗门牙的马僮。”

说着,来伦转手掏出两枚铜币递给小光头:“这些钱交给他,让他给我们的马匹多喂些料,还有,记得让他放些黑豆,要是再放黄豆,我就把马粪抹在他脸上。”

“好。”

卢瑟·胡斯手脚麻利,交待的事情一定能做好。

来伦走到酒馆大门前,稍作停留后,推门而入。

时至下午临近黑夜,酒馆内依然人声鼎沸,十分热闹。

一瓶又一瓶的帝国啤酒,大麦酒以及从灰色山脉对面运来的葡萄酒,接连打开,有的壮汉脚踩在桌面,与邻桌面红耳赤地对饮。

正中间的篝火吊炉里,炖着浓浓的肉汤,香气扑鼻,不少人的晚餐就在酒馆里对付一顿,抱着一块冷硬的黑面包狂啃的家伙,不在少数。

来伦轻车熟路地坐在对门角落,等待着酒馆侍女的服务。

手指百无聊赖敲击陈旧的桌面,虽说长桌用的时间有点长,但桌面日复一日擦得光洁亮丽,摸不出半点遗留的油渍,也难怪嗡嗡酒馆会吸引旅行者和游侠。

作为一家黑店,最重要的,当然是干净。

来伦察觉到不止一道目光,在暗中盯着自己,可能是因为这身做工上等的外衣,说实话,这倒也没什么担心的,想看就看呗。

勾起嘴角轻笑一下,从皮坎肩里摸出唯一一枚金币,来伦好像刻意显摆似的,右手两根指头夹着那枚金币,放在嘴边用力吹一下边角,放在耳边听“叮叮”声。

钱币的声音,的确悦耳。

“啪”的一声,将金币拍在长桌显眼位置,故意给那些盯着自己的家伙们看个真切。

想看?那就看个够。

“这位...先生?”一名身材高挑的酒馆侍女,很快走到来伦身旁,眼神有些诧异。

她认出了眼前男人,不正是几天前拿出两枚银币做小费的愣头青士兵吗,看着这身做工精良的衣衫,还有桌上拍出的金币,简直换了一个人。

来伦侧坐着身子,轻笑道:“美丽的小姐,还记得我吗?”

“当然。”高挑侍女耸了耸香肩,笑容妩媚:“向您这样出手阔绰的先生,可越来越少了。”

“两枚银币就能让一位美丽的小姐记住,也是我的荣幸。”来伦语气轻佻,接着问道:“那一次,我记得我要定的是一间三等套房吧,小姐怎么会改成二等套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