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程薇也觉得不对劲了。
以前自己和朱大海也老背着闺女偷偷去旅游,倒不是不想带她,主要是太碍事。可即便如此,闺女每次回到家,也是一副乐呵乐呵唠嗑的样子,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尤其是在读了什么研究生以后。
闺女不熟悉雪城的环境,朋友又少,关键是还怯生,没少打电话跟自己诉苦,一有机会回家,肯定是回来的当天晚上就拉着自己哇啦哇啦地说好多话。
最近.....
不仅很少跟自己打电话了。
连今天回到家了,她也变得寡言少语了,一直在忙自己的事情。
“闺女长大了,成熟了。”程薇点点头,欣慰地和朱大海说。
“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朱大海对老婆的逻辑分析能力表示堪忧,他眯着眼睛,看着闺女又躺在了沙发上对着手机傻笑,他跟老婆说,“咱姑娘不聪明,别给人骗了。”
“咋不盼点好。”
程薇白他一眼。
晚饭很简单,傍晚时爸妈炒的地三鲜和小鸡炖蘑菇,给自己留了一些。
朱笙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块鸡肉,很好吃。
她松了口气,还好老妈没逞能,她做的菜实在太难吃了。
家里还是老爸炒菜最好吃,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自己放长假的时候,常常能看到隔壁的金叔拎着一瓶酒就带着全家来蹭饭了,那时家里会非常热闹。
老爸开五金店前,曾经在厨师学校做过学生,他有超大的啤酒肚。
朱笙记得,有次小时候摸着爸爸的肚子,惊奇道:“爸爸肚子为什么这么大呀?”,爸爸笑眯眯地说:“那是因为爸爸会做菜”。
因此,肚子大等于会做菜这个刻板印象,跟随了她很多年。
现在老爸已经五十多岁了,他为了避免得些慢性病,体重减下来了不少,肚子已经没有那么大了,反倒是金叔的肚子起来了,圆鼓鼓的,以后也要劝劝金叔。
老爸会做很多菜,但最拿手的菜还是地三鲜,他曾经洋洋得意:“你妈妈当年可是咱们镇上远近闻名的美女吃货,追求者特别多,我当初就是靠这道菜搞定她的”。
原来会做菜还有这种用途。
自己以后也要提高厨艺,搞定学长。
吃着地三鲜,朱笙忽然想到三个老师也喜欢吃这道菜,要不要改天让她们来家里做客?
“吃饱了。”
朱笙放下碗筷,惬意地摸摸小肚子。
“好吃吗?”朱大海坐在女儿身边问。
他最满足的事情,就是看闺女和老婆爱吃自己做的菜。
“好吃!”
“好,好。”朱大海从沙发上站起来,把茶几上的碗筷端走,嘴上还说:“你回屋休息去吧,早点睡,我和你妈去收拾了。”
程薇眼神宠溺地看着女儿,她补充道:“能睡多久睡多久,睡他個天昏地暗,搁宿舍都没睡过好觉吧。”
“最近睡得挺好的。”朱笙在妈妈脸上吻了一口,然后“噔噔噔”上了二楼自己的小屋,爸爸已经把行李箱等等东西搬在里面了。
关上门。
她张开双臂,扑在自己的小床上。
舒服地打了个滚,然后趴在被子上,依次戳着床头的几只玩偶,黑的、粉的、红的,她嘴里还嘟囔:“小黑,小粉,小红,想我了吗?”
“对了!”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
从背包里翻出了那只戴着墨镜的小猪,顿时变得警惕,拉开门朝外面瞅一眼。
爸妈的卧室门是关着的,隐隐约约能听到一楼的电视声。
她才松了口气,将小猪放在床上最核心的位置,“学长,你就在住这里吧。”
盯着小猪看了一会,她闭上眼睛,吻了下小猪的脸颊。
过了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