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6章 一件往事(1 / 2)落雨,往事如烟首页

此时此刻,是2024年3月24日13点50分。

行文至此,已是疲惫不堪。

没有大纲,没有思路,没有读者,没有流量。

我不知道自己写下去的意义何在,也不知道最后会怎样。每天上班,下班,然后再抽出一点点的时间码字。

总有太多的故事想记录下来,却总是不知道如何下笔。

坐在电脑前,抽着烟,不知不觉中,思绪又神游天外……

如果您能读到这一页,请原谅作者的才疏学浅,实在不知道往下该怎么写了,同时,请原谅作者在这里插入一个与小说完全无关的小故事——

故事的名字叫《二妮儿》

姓名:二妮儿(官称:王二妮)

性别:据我多年经验判断,是个女的

年龄:传说此人已是二十八岁高龄。

身高:我觉得顶破天159,她说165起步。

体重:目测55kg。

三围:平

职业:法师,额……不准确,半仙儿……也不对,二流子,嗯,这个好。

……

2014年,五一小长假,在回家的长途车上,认识了二妮儿。

那天,我早早地踏上了那趟列车,习惯性地选择了一个靠窗的座位。我戴上耳机,调整好舒适的姿势,准备进入梦乡。我已经习惯了在车上睡觉,因为这样可以避免晕车的困扰。但同时,我也错过了无数沿途的美丽风景,这让我感到有些无奈。

半睡半醒中,我突然感受到一阵轻柔的香气飘来,它似乎在我身边停下,不肯离去。那是一种淡淡的、沁人心脾的香味,它悄悄地刺激着我的嗅觉,让我无法忽视。我出于礼节,决定看一看是何方神圣。我慢慢地睁开眼睛,向旁边位去。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娇小的身躯,着一袭白色碎花长裙。嗯……这种装扮加这种身材约等于淑女——漂亮的淑女。别问我为什么,我是一个善于总结生活的人。多年的苦练与经验,对某些事物,眼睛看到的一瞬间,大脑会自动形成一个完整的三维立体画面。

她的长发乌黑亮丽,如瀑布般垂落在她的双肩上,轻轻拂过她白皙的肌肤,如丝般柔顺。她的眼睛明亮而灵动,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仿佛能洞察人心。她的嘴角带着温柔的笑容,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她的白色碎花长裙随着她的动作飘动,仿佛一朵盛开的花朵,美丽而迷人。她的身材娇小玲珑,仿佛一只精灵,让人想要保护。

女孩正努力的把行李塞进行李架,仰着头,踮着脚,身体微不可查的抖动着。她的手臂看起来有些纤细,但是她却非常有力量,她努力地将行李举起来,想要将它放进行李架里。她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吃力,但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在努力。她的眼睛闪烁着坚定的光芒,仿佛在告诉自己,一定要把行李放好。她的动作虽然有些笨拙,但是却非常可爱,让人忍不住想要帮助她。

对细节把控以及细致入微的洞察力,使我迅速在脑海中形成反应。作为男人,我必须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伸出温暖的双手施以援助。动作慢了的后果有两种:第一,被别人捷足先登;第二,人家自己塞进去了。所以,速度是判定男人的重要指标之一!

说时迟,那时快,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单手托住她的行李,稳稳的摆在了行李架上,微微一笑说道道:“美女,幸会!可以认识一下吗?”

堪称教科书一般的操作!

女孩有些惊讶,有些羞涩,但还是礼貌的回答道:“当然可以。”

于是乎,女孩顺理成章的坐在了我的身旁。这时,我才用清澈的目光打量起身边的女孩。女孩有些拘束,略显羞涩,微红的脸颊带着淡淡的恬静,披肩长发,稀疏的刘海下,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在清晨柔和的阳光下闪闪发光,煞是好看。长裙下露出半截洁白的小腿,然后是一双简单的白球鞋。一个温文尔雅的女孩——这是我对二妮儿的第一印象。

那次旅途,我破天荒的没晕车,当然,也没睡觉。交谈中,得知她叫王二妮(什么鸟名字,完全名不副实!王二妮,那是跟魏淑芬一样的存在,敢不敢再土一点点?!——这是我当时的心路历程),跟我在同一个城市打拼。再深入一点,得知我们竟然是老乡,毛驴村的!离我们村不远,真特么的是缘分!

在聊天的过程中,我发现她是一个非常有趣和聪明的人。她喜欢阅读,热爱旅行,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她向我分享了她去过的地方、看过的风景,以及她在旅途中的感悟。她的故事让我听得入迷,我开始后悔自己错过了那么多美好的风景。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再美好的旅程终会到达终点。当客车停在我们村口的大槐树底下时,我不得不告别这一路的快乐。跟快乐的源泉挥手道别时,不免一番淡淡的忧伤。强忍泪水,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是带走了她的联系方式,我很欣慰。

在老家小住几日,度过了短暂的乡村时光。这几日里,我仿佛回到了童年,重新体验了那种悠闲自在的生活。每天早上,我会被窗外的鸟鸣声吵醒,然后在床上磨蹭一会儿,再起床去吃老妈准备的早餐。早餐通常是一碗稀饭、一碟咸菜和一个水煮蛋,虽然简单,但却充满了家的味道。

吃完早餐后,我会去村里逛逛,看看那些熟悉的景物。村里的老槐树依然屹立在那里,它的枝叶依然茂盛,只是树干上多了一些皱纹。我会坐在老槐树下,和村里的老人聊聊天,听他们讲述过去的故事。这些故事虽然听过很多遍,但每次听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老妈总是担心我在外面吃不好、穿不暖,所以在我离开的时候,她总是会给我准备很多东西。这次也不例外,她给我准备了一个巨大的蛇皮袋,里面装着她亲手种的蔬菜、水果,还有她自己腌制的咸菜和腊肉。这些东西虽然不值多少钱,但却充满了老妈的爱和关怀。

背上行囊,我又踏上了漂泊的路。还是那棵老槐树下,我坐上汽车,看着渐行渐远的小村儿,直到泪水模糊视线,心中满是离愁……

回到城市,也回归了千篇一律枯燥的生活。大英雄,手中枪,翻江倒海,也抵不过饥寒穷三个字,英雄落寞未必英雄。

生活,就是这么的操蛋与无奈。

寒风吹起,细雨迷离,又是一个无聊透顶的秋雨夜。下班回家后看了会儿书,躺在床上玩手机。无聊的捡着一个又一个的漂流瓶,希望能捡到一个美丽的故事。失望后,又一个又一个的扔回海里,然后写几句无聊的话,扔几个自己的瓶子。无聊的人在无聊的夜只能做这些无聊的事。

扔完了瓶子,又转战朋友圈,继续无聊的翻着。在一堆无病呻吟和卖货的消息中间我看到了二妮儿的朋友圈,一张残破的纸上写着一首李清照的《醉花阴》,薄雾浓云愁永昼……人比黄花瘦。配文是:初秋,细雨中,阁楼上,伊人轻叹,无惧人间!

娟秀的字体中透着少许的野性,加上让人似懂非懂的文案,妥妥的一个文艺女青年。

自从那次在车上与二妮儿邂逅,一晃就是好几个月。感叹时间流逝的同时,觉得自己真特么是个渣男,放着这么好的一颗白菜不赶紧主动去拱一下,还有闲工夫在这伤春悲秋。心咋这么大呢?!

我觉得作为老乡,身为一个新时代的四有青年,我必须要尽到一个老乡的责任与义务,人家小姑娘自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闯荡不容易。我要让她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于是乎,先套近乎后赞美,各种小词儿往上怼,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得知人家有男朋友,真特么二百五!

不过还好,我们聊的还算投机,有蛮多的共同话题,就是我说喜欢郭德纲的时候被小小的鄙视了,说年轻人谁喜欢他啊。

人家有男朋友了,咱也不是那挖墙脚的人,是吧?就单纯交个朋友吧,况且还是老乡。在外漂泊,我深知这其中的苦和累。

只身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举目无亲,那种无助与寂寞只有自己知道。遇到一个老乡,比亲人还亲,至少能够彼此有个照应。就这样,隔三差五找二妮儿聊聊天,慢慢的越来越熟,互相了解的越来越多。

慢慢地,我也明白了,二妮儿不是我的菜,因为我们俩的共同点太多了。

我从不认为两个性格等各方面相似度很高的人能走到一起,反而,我觉得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更能碰撞出火花。于是,就在我们彼此互相了解的过程中确定了关系——纯洁的革命友谊!有点遗憾的是同在一个城市却一直没有见过面,毕竟有主的干粮碰不得,这个理儿咱懂。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理所当然,却又让人无所适从。随着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节奏也越来越快。有时候真的是不知不觉中一天就过去了。总感觉有忙不完的事儿,总感觉时间不够用,又总感觉每天不知道在忙什么……转眼间,时间来到了2016年夏天。

这两年我也谈过几个女朋友,最后都是无疾而终。

印象很深,是中伏的第一天,因为那天热的实在不像话,最高温度到了42度,柏油路上的沥青都晒软了,踩在上面软软的,黏黏的。

那天我特意查了下日历,看看这个让人发疯的夏天,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

入夜,纹风不动。这种天对人类来说,简直是一种煎熬。当然,对狗来说,可能也是煎熬……已经是十点多了,还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热的烦躁。实在是受不了了,终于,一咬牙一跺脚把空调打开了。特么的,不过了!习习凉风吹来,简直欲死欲仙。我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享受着上流社会的感觉,没几分钟便沉沉睡去。

“嗡……嗡……嗡……”孜孜不倦的手机振动把我从黄粱美梦中拉回了现实。努力的睁开眼睛,发现是二妮儿的语音通话。迷迷糊糊的接通,喂了半天那边没说话。

就在我以为她是不小心按到了,准备挂掉时,那边传来了淡淡的声音:“我失恋了,过来陪我喝酒。”很温柔,也很果断,但是透着不容置疑。然后就挂断了,给我发了一个位置。

我有点蒙圈,再打过去已经关机了。当时已经是午夜时分,我并没当回事儿,手机一扔,继续睡觉大业。然而,大概十来分钟吧,猛地又醒了。虽然跟二妮儿已经很熟了,但是她很少主动找我,大部分时间都是我无聊的时候找她闲聊几句。而且最近整天加班,累的跟孙子似的,已经有些日子没联系了。三更半夜突然来这么一出儿,以我对她性格的了解,她不会这么无聊的恶作剧,唯一的可能就是真失恋了,借酒消愁呢。于是也没再多想,起身穿上衣服就下了楼。

导航看了下她给我发的位置,20多公里,真他娘的够远的。骑上我拉风的二手雅马哈(这辆车,就是小说中闪电的原型!),一路风驰电掣就,想象着自己就是一道蓝色闪电,在天地间穿行。也就是20分钟吧,就到了二妮儿给我发的位置——一条小吃街。真特么的快!

放眼望去,一条街都是各种小吃大排档,当然还有白花花的胸脯和大腿!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乱,真特么的乱,虽然在这个城市待了好几年了,但那个地方还是第一次去,压根儿就不知道还有这么大个夜市。路两边吆五喝六吹牛逼的声音此起彼伏。

二妮儿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很安静,所以我断定她在室内。(废话,一个温文尔雅的文艺青年怎会在这么杂乱的地方?!)

停好我的爱车,四下张望,映入眼帘的全是白花花的胸脯和踩着高跟儿鞋的大长腿……啊……我徜徉在白色的海洋里,如痴如醉,如饥似渴,如狼似虎……如梦似幻!

猛然间,灵台最后的一丝清明告诉我——你特么把正事儿忘了!

额……我是带着批判的眼光去审视!强行收回心神,眼观鼻,鼻观心,像一个战士一样目不斜视!以导航的终点为圆心开始寻找二妮儿。好在很快就在一家位置较偏的小店里找到了二妮儿,否则我又得以批判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了。

虽然两年没见,但是朋友圈的照片还是经常看的,所以离老远,一眼就认出了她。当然,即便不是经常看照片,哥们儿也能一眼认出。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美的事物总是过目不忘,我都佩服死自己这个超能力了。只是这个超能力局限性太大,有点郁闷……

那天,二妮儿穿的是一件黑色裙子,脚下蹬的是一双低跟小皮鞋,这身打扮真是应景儿,跟寡妇似的。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喝了不少了,眼神迷离,摇头晃脑,嘴跟棉裤似的说话漏风。一边叫我喝酒一边一口一个老乡叫着,跟我诉说衷肠。这姑娘真够坚强的,断断续续的讲完了她和他事故后,愣是没掉一滴眼泪,只是倔强的喝着一杯又一杯的酒。

我当时还在想常规操作不应该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天抢地,肝肠寸断,泣不成声吗?可能她还没喝醉,或者缺少一个契机吧?然而,没过多久,这个契机就因为我的嘴贱出现了。

我还能怎样?这种情况,我懂,任何人的劝说安慰都没用。别人,仅仅起到一个倾诉对象的作用,他们的建议或者意见完全不具参考性。

我对自己的定位相当之准确,就是扮演一个倾听者和护花使者的角色。

但是,问题来了,她这么一杯一杯的跟我喝,我有点遭不住啊,超常发挥就是三瓶啤酒的量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奶奶的,她的护花使者有了,我喝趴下了谁护我啊?总不能我俩都不省人事吧?于是,我就象征性的劝了她几句,无非就是那些烂大街的套词儿。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之类的。然后就是让她少喝酒,喝酒伤身体,这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最主要的原因是让她少喝酒,因为我特么快不行了。

然后,我就后悔了。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熟悉的朋友,亲人,说什么都听不进去,却会因为陌生人的一句关心或者问候的话而情绪崩溃。

而我,毫无悬念的起到了陌生人的作用。

听完我的安慰,二妮儿抬起头,瞪着我。面部表情从倔强,变成委屈,然后是可怜楚楚。

我知道,这是开始技能冷却,接下来就要放大招了。然而,我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无力阻止。

当时的我,颇有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豪迈……

继而,女人的终极武器开始酝酿。第一步双眼迷离,第二步眼眶湿润,第三步在眼眶里打转,第四步,决堤!完了哦,那一刻,我知道这个过程至少持续半个小时。然而,我太低估二妮儿的战斗力了,整整哭了一个小时!哭得我心都碎了,肝儿都颤了,腚都坐麻了,一大包纸巾都快用完了,她这才算过去那个劲儿。我活动了下麻木的屁股,弱弱的问道:“哭完了?”

“嗯”,她边擦眼泪边答应。

“不再哭会儿了?”

“不了”

“嗯,爱过了,痛过了,醉过了,哭过了,走吧,回家好好睡一觉,美美的做一个梦,梦醒来,一切都会过去,光明终将到来,明天依旧灿烂。我送你,感受一下哥哥的蓝色闪电!”

有点儿横溢的才华总是在这么不经意间流露。

“嗯……去你家!”

“What?!这么直接吗?不再矜持一下了吗?就这么自甘堕落吗?幸福来得有点小突然啊,哈哈哈……”这几个字对我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我有点遭不住啊,不得不心猿意马胡思乱想。

当然,心理活动是绝对不能表现出来的,我强压住激动的心情说:“好,你放心,我又不是什么好人,不是……我可不是正经人,也不对……兔子不吃窝边草!额……你去我家干啥?!”

很显然,我没压住,情绪拿捏的有些小瑕疵。

“我没地方去了,我出门忘了拿钥匙,我闺蜜回老家了,明天才回来,方便的话,去你那借宿一宿。”

二妮儿平静的话语把我从意淫中拉回现实。

“Fuck!敢不敢再狗血一点点不?就一点点!敢不敢?!”

“……”

“我跟你去开房,额……不是,我陪你去宾馆……也不对,你……我……有点紧张啊,我送你去宾馆,开个房间,你睡觉!”好不容易勉勉强强表达明白了我的意思。哥们儿就是这么一个诚实的好孩子,从不掩饰内心的想法。绝不会跟一些道貌岸然的渣男一样,满嘴的仁义道德,嘤嘤嘤……

“就去你家!”

“不是不让你去,我那实在是条件不允许啊。”

“有女人?”

“没有,怎么可能。”

“就去你家。”二妮儿开始有点过分了,有点撒娇的意思了,小声儿开始带加号了。

“吃定我了?!”

“嗯!”

“他妈的,走!”

对这种无节操无下限的无理要求,我的态度从来都是,嗯……绝对容忍!当二妮儿看到我的蓝色闪电的时候就后悔了——她穿的是连衣裙!

“怎么坐?”

“你说怎么坐?当然是骑着了!”

纯粹是为了逗她一下,其实我已经准备给她打车了,毕竟离禽兽还是有一定距离的。我自己当然是骑摩托车回去,把我的蓝色闪电扔在这我可不放心。

二妮儿围着蓝色闪电晃晃悠悠的转了一圈儿,旖旎的冲我笑了笑,还特么眨了下眼,这绝对是赤裸裸的勾引!然后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高抬腿就骑了上去。那转瞬即逝的一刹那,我敏锐的捕捉到了她裙底的大好风光——安全裤!尼玛,人与人之间信任呢?

我也没废话,有点郁闷的载着二妮儿开动了我的蓝色闪电。走的不快,想让她吹吹风,醒醒酒,主要是怕他坐不稳,掉下去摔着,毕竟喝的走路都飘了。然而,我失算了。

我本以为一路上吹吹风能让她醒酒的,万万没想到,吹了一路风,她的酒劲儿才上来。到家的时候二妮儿已是一滩烂泥,嘴里咕咕囔囔的胡言乱语,也听不清说的是什么。我租的房子在六楼,费了老劲连拖带拽才把她弄进屋。

进屋她就嚷嚷着去洗手间,扶她进去后我刚出来关上门,就听见里面一阵炮火连天——吐了!等二妮儿扶着墙走出来,我赶紧扶着她进了我的房间,慢慢的扶她躺在了我的床上。

接下来的剧情就是她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朦胧中呢喃着我的名字,叫我不要走,留下来陪她,然后我假装推脱,最后恭敬不如从命,自己宽衣,为她解带……然而,这是我编的。实际情况是,二妮儿躺下就不省人事了,嘴里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哼唧的啥。

给她盖好被子,看着她紧皱的眉头,不免有些心疼。一个女孩儿,独在异乡为异客,努力,拼搏,为了一个缥缈的梦想,一路跌跌撞撞,踉跄前行。本以为找到了爱的归宿,最后却惨遭抛弃。剧情是很狗血,但,戏中之人,谁人能懂?!关上灯,轻轻的走出的房间,轻轻的关上了门,生怕惊醒这个受伤的精灵。自从搬到那里住,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那么的小心翼翼。

苦逼的我来到了客厅的沙发上,在禽兽与禽兽不如的纠结中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清晨,七点钟准时被我的梦想叫醒——虽然我也不知道我的梦想什么,但是恼人的闹钟不会理解我的艰难。真心不想起啊,睡觉的时候都四点了,感觉刚睡着就醒了,房东家的破沙发,隔的我浑身疼。几乎是闭着眼睛的状态,草草的洗漱完,鬼鬼祟祟的从卧室门缝里里看了一眼还在熟睡的二妮儿,就去上班了。是的,我并没有做好爱心早餐,也没有留下个温馨的纸条儿。

临下班的时候我收到了二妮儿的消息:谢谢,走了。

我正忙着,没顾上给她回,转头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下班回家,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条儿:“谢了老乡,谢谢你昨晚收留了我,走了,有时间请你吃饭。”然后是这么一段话:“我们在一起三年,我爱了三年。三年,最美的三年。三年,我从未奢望他给我荣华富贵,或者什么。只是想平平淡淡,安安静静的走完今生的路。我不止一次幻想,我着一袭白纱,静待他盛装出现,我们在礼堂的钟声下誓定终生,携手,终老。直到他说分手的那一个刻,我才在知道,原来爱,只是一场豪赌,我输了,输给了他,而他输给了另一个女孩,也输掉了自己美好的三年……,输了,我认了,此刻起,以前的那个王二妮儿死了。”最后是一个笑脸,然后落款是“二手变一手,崭新的:王二妮”,最下面还有一个“啊哈哈哈……”。

吃完饭,躺在床上,给二妮儿发消息:“吃饭了吗?在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