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老爷们儿被喊的过来了,按住了莫尔手脚。
“不做手术么?”格伦忍不住问了句。
“现在要的是速度……”
话没说完,叶佰已经用打火机来回烧完了刀锋,起手一刀,剁掉了莫尔的小腿。
莫尔直接疼晕了过去。
跟着摩根也拿着医疗包跑过来了,这会儿叶佰才展示了作为军医的手艺。
处理伤口时,老头戴尔问道:“截肢管用么?”
叶佰道:“不知道。”
“不知道!?”好几个人不约而同的叫了出来。
“喊什么,截肢还有一半的机会,不截肢就死定了,这都不懂?
别跟这围着了,照顾好女人小孩,别在让没死透的行尸咬到,躲着点走。
都去收拾收拾,准备撤离。”
有个不知名幸存者说道:“为什么撤离?行尸不是都解决了么。”
“谁不想走可以留下,我是不会留在这个毫无掩护的破地方。
索性说开了吧,格伦,你把所有人都叫过来。”
“好的老大!”
这顺杆爬的话,让肖恩脸拉的贼长。
不大工夫,所有幸存者都聚集过来,看着叶佰处理断腿。
画面相当恐怖,不少人只能歪头看别处。
没别的,追求速度才直接剁了腿,但是有些必须处理的问题就要事后找补了,不是止血那么简单,皮肤不够缝合的长度,很容易造成感染,所以……画面真心刺激。
好在叶佰给上麻醉了,否则莫尔还得疼醒过来。
“都听好了,我只说一遍。
三百多个行尸为什么不呆在城里,往荒山野岭晃荡,恐怕是城里没有可以吃的目标了,他们在觅食。
这次是几百个,下次就可能就是几千,甚至上万。
所以我是绝对不会选择野外作为长期营地的,一天都嫌长,这完全是拿生命开玩笑。
其实在离开金县前,我就想好了该去哪里,只等找到老婆孩子,就带着过去。
我要去的地方不是什么避难所,也不是军事基地,知道为什么么?
因为就算行尸没有攻陷这些地方,人越多的地方,粮食就越不够吃。
偏偏现在还有海量饥饿的行尸和幸存者竞争肉食资源,打猎就能有肉吃的好日子恐怕没多久了。
别的理由不说了,仅这一条,我就不会选择找避难所,我要自己打造安全且可持续发展的避难所。
我愿意帮助别人,但别指望我会当保姆,我只会做领导者,在军队是,在警局是,现在也必须是。
所以跟着我的,必须是服从我命令的人,我不会管你们开不开心,我能保证的只有一件事,当行尸围攻时,我会是那个引开行尸解决行尸的人。
愿意相信我的,我带上,不愿意的,祝你们好运,自己考虑吧,处理完莫尔我就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