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狗骑士(1 / 2)不死与救世主首页

人活这一生,到底是为了追求什么呢?是一片美丽的坟墓,还是一片荒芜的郊野?

李千云觉得自己是个思想家。

这些问题他想了无数次,他拼命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无数次绞尽脑汁地作出假设:如果他是一个穷人,那么他存在的意义就是让自己舒服一些;如果他是一个富人,那么他存在的意义就是让生活再好一些;如果他是一个政客,那么他存在的意义就是自己的名字能在史书上看得舒服一些……

作出无数假设后,他得出了一个对人类毫无价值但对自己很有价值的重要结论:我什么都不是!

李千云什么都不是,他只是个咸蛙,既没有见识也不想翻身,也只是一个理应被服务的老百姓,生活在这南方的城市里,好的坏的都与他无关。他既不是穷人,也不是富人,更不是政客。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这人间,清白嘛,算不到他头上,污浊嘛,他大概也只属于后世课文中被批判的小市民阶级。

“这么想确实有点悲催啊。”李千云蹲在大街上喃喃道。他手里握着几根火腿肠,一边思考着无意义的事情,一边把肠塞嘴里补充大脑的能量。这些都是他在旁边小卖部买的,不是什么烤肠。他倒是挺想要烤肠的,奈何没熟,他不想等待,也不想吃那些半生不熟的玩意儿,于是选择了生肠,“既然如此,果然耍帅逞英雄才是最自在的生活方式!”

他眼睛一亮,嘟囔着,自以为又发现了一个全新的结论,却忽然感受到周围人异样的目光,于是赶紧闭嘴。

耍帅逞英雄,他做梦都想这么干。勇者屠龙的故事虽然俗套,可谁不想成为勇者?拿着圣剑,披荆斩棘,远赴万里打败恶龙,救回白富美公主,从此闻名天下。多好的故事情节啊。

但是现实太悲催了,他没有圣剑,也打不过恶龙,就算真有公主被绑了,国王也不会傻到让他去当勇者。

嗯,应该怪人都太聪明了。

李千云无聊地想着。

话说八月的南陵市确实很热,不愧是南方城市,他在这生活了十几年也仍旧受不了这天气。

现在正放初升高的暑假,没有作业,闲得慌。

他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哪所高中,不过想来也应该是中规中矩的南陵第一中学,因为他没什么长处,就算心中满满的野心,也是施展不出来的,当然,如果皮肤白嫩不算长处的话。

是的,没开玩笑,他从小到大没受过什么重伤,也没生过什么重病,但小擦伤还是有的,也曾因为不安分的性格四处乱跑,受过不少风吹日晒,但这些都无法在他的皮肤上留下长久的痕迹,所以他有着一副女生也得嫉妒的好皮肤。可他不常打理,也不擅长打理,所以看起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白脸。

“真无聊啊。”李千云叹了口气。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他确实没什么朋友,倒不是说他是什么小透明,恰恰相反,在小学的时候他存在感是很高的,在初中时他也中规中矩,可终于还是没有坚持到现在的朋友。掌中的手机滑来滑去,都看不到期待的小红点。

忽然,他看到一只有些脏兮兮的不知道什么品种的大狗从他面前经过。这身姿,扔农村里配得上一声“大黄”,而且还是最得宠的大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