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0章 编织对自己有利的逻辑(1 / 2)我要做法官首页

方辰哭笑不得地问道:“彭庭长他……他是怎么把自己贪污的事情写到文书里去的?”

龚立心取出上周方辰给他打印的判决书:“你看,这里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说这个房子是我和周梅的共有财产,放他娘的狗屁!”

一时语塞。

因为老头子手指的地方是被告答辩的部分。

判决书的组成,一般分为原告诉称、被告答辩(第三人陈述)、法院的事实和证据认定以及本院认为部分,最后根据本院认为部分作出判决。

也即,龚立心信誓旦旦说彭刚自己写自己贪污,其实是周梅说的话。

方辰不去纠结贪污、受贿和职务侵占的区别了,他知道对老头子说这些说不通,于是硬着头皮说:“可是这个房子的确是教授您和周梅的共有财产啊!”

龚立心手指着方辰怒骂:“你放狗屁!这是老子的婚前财产!”

“稍安,我去找证据。”

反正老头子是真的累了,现在似乎连从椅子上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方辰径直上楼,不太担心他再次暴起。

找到那张产权登记证明的扫描件很快,方辰将它打印出来之后快速回到龚立心面前:“呐,这是您那套房子的产权登记信息,所有权人:龚立心、周梅。”

龚立心接过之后看了又看,然后愤愤地用手戳着那几张纸:“这是假的!”

“这是国家出的产权证明,怎么会是假的呢?!”方辰认真的看着老头子的眼睛说道。

也许是“国家出的证明”这几个字让龚立心产生了动摇,他反反复复把那几张纸翻了又翻,尤其是看所有权人处的那两个名字和上面的落款章。

“这这这,我前妻留给我的房子,怎么成了周梅的?!”

方辰故意装作不知道老头子有两次婚姻,疑惑问道:“您前妻不就是周梅吗?”

龚立心这时终于说:“我和周梅是二婚,这套房子明明是我第一次离婚的时候,我第一个老婆留给我的福利房!”

“哦——”方辰恍然大悟一样,继续问道,“那您前妻单位分的房子,房改的时候应该还是得登记到她名下吧?”

他看过龚立心第一次离婚时的调解书。

调解书里约定得很清楚,老头头婚老婆的福利房他只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

条款的原文写的是:“万和社区一栋二单元502房屋一套,由原告龚立心居住,至婚生女龚蓝成年之日止。待龚蓝成年后,龚立心将房屋交由龚蓝居住使用。”

不过那时我国都还没有物权法,而且老太太后来再也没回过那套房子。

等到了房改所有权登记的时候,不管是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工作疏忽也好,亦或是使了什么手段也好,一直住在里面的龚立心被默认为是房主,也就登记了。

至于说为什么他女儿没有找他讨要那套房子,这个原因方辰就不太清楚了。

方辰的问题终于让龚立心产生了一丝慌乱。

也许是为了回避这个问题,他嘴里一个劲地嘟囔:“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周梅怎么会是房主?”

方辰继续追问“据我所知,一个人只能享有一套福利房,好像就是因为教授您有了这套万和社区的房子,所以学校才不给您分房的吧?”

他在闲暇的时候一直在研究龚立心的案子,这时候他终于爆发出了蔫坏的本质。

句句攻心,要的就是让老头破防。

方辰觉得,龚立心好歹也是个大学教授,哪怕是年纪上来了,文字阅读能力肯定是不差的,不可能看不懂判决。

不服判,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