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3章 写判决的时候,法官在想什么?(1 / 2)我要做法官首页

在有争议的情况下,胜败皆服的判决可谓难得。(注)

民事案件,本质上是利益之争。

只要涉及到了利益,裁判的结果一定会造成一方的受损而另一方获益。

甚至有双方都觉得利益受损的情况出现。

利益受损导致心理上不服,当事人自然就会选择上诉。

既然判决书有被上诉的可能,那么法官在写文书的时候就必须考虑到二审法官会怎么看。

方辰在行文的时候光顾着对当事人的证据和诉求进行评判了,却忘了这一点。

对于二审法官而言,若是一审未能查明全部事实,那把案子发回重审就是,所以遇到这种有问题的一审判决,对他们而言反而是比较好处理的。

维持原判也类似。

有的二审法官在写维持的二审判决时,真正的二审本院认为部分甚至都只有一段话:“一审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很不负责任,但往往对于一审已经写得足够好的判决来说,二审也没什么好评议的。

改判则不一样。

二审改判时,必须指出一审认定的部分或者法律适用部分哪里有问题,评议完毕之后要用比一审更精确的语言去说服一审的胜诉方,告诉他为什么二审你会败诉。

彭刚指出方辰草稿中几个比较严重的问题,然后语重心长地说:“你也知道,我们国家没有真正完全彻底的终审制度,二审之后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再审,对再审仍然不服的还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哪怕是抗诉仍然得不到支持,甚至还可以向更上一级的检察机关申请复查。也就是说,如果你这个判决书写得不够严谨完备,甚至存在重大问题的话,会持续不断地受到当事人的挑战。”

“当然,立法者的想法是好的,如果在我们幅员如此辽阔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又如此不一致的国家里彻底贯彻两审终审制,很大可能上会出现一些极为偏颇的裁判结果。也正因如此,我们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就一定要把判决书写好,把当事人诉争的地方全部兼顾到位,让所有不服判的人和所有可能会再次审理这个案子的人没办法去挑一点毛病!”

方辰摸了摸鼻子,心说自己还不是法官。

但嘴上还是很认真地回答说:“我明白。”

不过迟早有一天会是的。

无论任何行业,像彭刚这种愿意倾囊相授的师父,新人能够遇到一个都是极其幸运的事情。

有时候真的是一句话能够让人少走好几年的弯路。

所以他就算偶尔有问题或者有自己的想法,都默默记在心里,等一会儿这堂课完了再说出来。

彭刚一边说一边又手改了几个地方,并在纸上的空白处用潦草的文字写下新的词句。

本就被油墨填满的A4纸,在笔走龙蛇之下变得难以辨认。

只有紧跟着彭刚讲述和思路,方辰才能够知道这些地方一会儿该如何修改。

彭刚改到一半,突然又问:“除了上诉,你还应该注意些什么?”

方辰又歪着脑袋想了想,试探着回答说:“方便当事人执行?”

彭刚笑了笑,说道:“这当然是需要考虑的内容之一,但在现在审执分离的大背景下,我们作为审判法官不需要考虑的太过细节,甚至可以说法官只管判就完了,判得对不对、好不好比判了之后如何执行更重要。你要知道,执行局处理问题的办法比我们遇到的问题还要多!”

没来由地,方辰想起了被分去执行局的那三个牛马。

这两天群里抱怨的声音倒是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