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转眼已是盛夏时节。余少凌在大夏漫无目的的漂泊着,还是一点同伴的消息都没有。
中原战事正焦灼,但北部有近一半的州郡都没有起义军,还算是相对太平,因此大量的流民百姓纷纷北上躲避战乱。一时间,如何安置成了各地最棘手的问题。
他们大多衣不蔽体,骨瘦如柴,多少人饿倒在地上,神情木然,完全没有生的希望。家,在哪里?
这般场景,对余少凌的触动很大。生长在二十一世纪,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当亲眼见到这种人间悲惨,作为一个现代人,对内心的冲击是在太大。
他这一路走来,仗义疏财,短短两个月时间,他身上的钱财就花了个七七八八。尽管杯水车薪,但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其实这些都算是好的了,各地府衙都在开仓放粮,赈济灾民,虽然吃不饱,但至少不会饿死。不像中原和南方一些地方,那才叫一个人间地狱。
而让余少凌没想到的是,他的这种行为却被不怀好意的给盯上了。刚出一座县城,就被一伙人给包围了。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
余少凌一脸黑线,什么破台词,真忒么low。
再一看这十几个人,虽然都拿着棍棒,但破衣烂衫,面色蜡黄,没几个身强体壮的。这抢劫,就跟闹着玩似的。
“听过西北玄天一片云吗?”
嗯?众人一怔,仿佛在认真思考。
“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
“……”
“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呢?”
“……”
“艹!啥也不是!”
余少凌自言自语了几句,便不再管满脸懵逼的一群人,直接就朝人群冲了过去。
艹!老子好歹也是特种兵出身,打不过打虎丫鬟和月凌萱也就算了,好歹人家长的好看。真当老子是软柿子呢,你们这帮小喽啰也想来捏捏?
不一会儿,就被他干净利索的放倒一片。好久没打过架了,揉了揉手腕,痛快!爽!
只见他一脚踩在带头那人的脸上:“西北玄天一片云,乌鸦落进凤凰群。这都没听过?你们能不能专业点?”
那人到也硬气:“哼!小子,今天栽倒你手老子认了。你也别太嚣张,有能耐就在这等着,我们大当家马上就到。”
彭!余少凌一个大脚印盖他脸上了:“老子问你话呢,你跟我扯什么大……”
话音未落,就感觉地面微颤,地震了?很快就给了他答案,只见一阵尘土飞扬,一群人骑着高头大马疾驰而来。
这伙人足足有四五十号,一个个身体健硕,背着大刀长矛且都黑金蒙面,看着就跟专业的样子,远不是刚刚那群小喽啰可比的。
“点子扎手,都小心点,给我绑了!”带头那人见此情景,也不废话,直接吩咐小弟,给我上。
此时余少凌心里也没底了,这伙土匪挺趁啊,竟有几十个“骑兵”。
“唰!”兵器破空而来的声音!就在余少凌准备掏手枪的时候,一杆银枪,钉在了余少凌和土匪之间的空地上。枪杆正不住颤抖,嗡嗡作响。
紧接着,伴随一声马鸣,一个白衣少年纵马跃进人群。伸手拔起长枪,一勒马缰,两只马前蹄高高抬起。
这一顿骚操作,可把余少凌羡慕坏了。卧槽!白马银枪,泰裤辣!
试问哪个男孩子,没有过一个仗剑天涯的梦。又有几个人不知道常山赵子龙的?这不就是我们曾经做梦都想活成的样子吗?
只见那少年,一杆银枪左右翻飞,如行云流水、势如游龙、自在飘逸。一众土匪在他面前就似毫无反抗之力一样,纷纷跌落马下,在地上呻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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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夕云城外三十里一处山坡上,余少凌正和一个少年席地而坐,两人正在喝酒撸串。
那少年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长的颇为清秀,只是一张小脸却总是刻意摆出一副老成的姿态。正是白天帮余少凌,干翻土匪的白马银枪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