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五六个身强体壮的汉子打累了,其中一个头头模样的汉子看了看袁易。
他语带几分欣赏的口气安排,平和道:“嗯……这个小伙子还算老实,我看这顿打他就免了,让他快点换上麻衣,送去染布院干活吧,那边急缺人手!”
袁易背对着几个人,听到这句话,感觉后背就像被泼了一盆冷水,。
他心中一凉,暗暗揣度道:“麻衣?……这又是什么情况?”
麻衣。
顾名思义乃是粗麻编制的衣服,这种衣物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历史最为原始。
要说人类刚开始穿这种衣服的时候,那还是伏羲画八卦的远古时代。
到了唐朝时期,人们已经学会了养蚕织布的手艺,最不济最穷苦的流民,也能勉强混件粗蚕布的破长衫穿穿。
所以在那个时期穿麻衣的人,一般会是即将斩首的死刑犯,或者是最为穷苦之人死后,实在是穷的没办法了,才把长衫褪去换上新麻衣,然后再入土为安,那样起码算是为国家节省布料。
“哎,我说小子,你发什么愣啊?”
此时容不得袁易多想,一套脏破不堪的破麻衣,被扔在袁易脸上。
“没,没有。”
袁易简单整理一下麻衣,从衣服的成色上可以看出,这件破麻衣还是别人穿过的,并且上面还保留上个人的不少血渍和污垢。
“恶心!”
袁易拿着破旧的麻衣左右翻看,再看着一眼扔在一旁的体恤衫和牛仔裤,虽然那两件也很脏,但起码不比这件破旧,尤其上面还有大量的血渍,这特瞄的都什么情况!
此时的袁易战战兢兢,赤裸着身子面对五六个徐家壮汉,只他孤身一人当然不敢不从。
袁易暗香想,反正只要能有口饭吃,有个遮露水的地方睡觉,能忍的就忍忍吧,大不了过几天再换个差事!
现在的袁易甚至不再奢望,不奢望徐府能有漂亮的女工跟他谈恋爱,更不敢奢望有什么秋香姐仰慕他,跟他长相厮守,哪怕是能有个石榴姐朝夕陪伴,也属于那种当兵三年,老母猪赛娇娘的福分了吧!
“小子,你愣什么神?你到底穿还是不穿?”
“我穿,我穿!各位仁兄,我自己来……”
袁易拿起家丁抛来的破麻衣,顾不了上面有多脏,往头上一套便穿上了事。
可就在袁易穿麻衣的时候,他用余光看看一眼刚才被打的两个流民,其中一个脑浆迸裂,淌了一地红白相间的西红柿豆腐脑。
而另一个倒在地上,半依着墙角,一个眼珠子迸出,看胸口已经没有了什么起伏,也应该是没有了气息。
“完了,完了,完了……这俩货竟被徐府家丁活活打死了?”
袁易看着一地蛋花汤式的血脑浆,暗暗后悔道:“直娘贼……这群天杀的王八蛋,不是说好的顿顿有肉吃吗?”
现在看来他起初最好的幻想,现在都已经化为乌有,袁易甚至开始怀念,昨晚饿着肚子睡在烂草堆的日子。
粗暴的家丁们,或许是看出了眼前少年的困惑,便肆无忌惮的,当众对他答疑解惑道:“在我们徐家做活就得老实点……不听话的后果就是如此,你小子以后多学着点吧!”
袁易从家丁们说话的语气里可以听出,他们几个完全没有半点忏悔之意。
好像刚才的那一幕是为了杀鸡给猴看,只不过现在猴是袁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