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接过日记本,发现日记本的封面上写有王思言的名字,字体娟秀,非常的工整。
他并没有立即翻看,而是让秦少康等人先找席子或者长布给包起来,免得看得心里不适。
随即,易天才走到沙发旁坐下,开始翻动手上的日记本。
第一页塞着一张全家福照片,总共四人,除了两个看起来四十左右的夫妻外,还有两个少女。
两个少女的相貌很相似,但看得出站在左边的这个比较稚嫩一点,肤色较白,脸上带着笑容,应该是王思言。
右边的那个女孩皮肤有些黝黑,看起来有点柔弱,但比左边的小女孩高了几公分,脸上表情很平淡,看不出欢喜。
易天端详了良久,然后才继续翻开一页,出现了一行行文字。
时间:2004年9月1日,星期三,晴。
今天是我初中开学的日子,经过六年的小学生活,我终于成为了一名初中生,心里非常的激动,也很开心,希望认识更多的新同学。
但在爸妈送我去学校的时候,我发现姐姐哭了,可能是因为爸妈不让她上学,希望她留在家里帮忙干农活的缘故。
其实我知道,是因为我家里穷,只能供一个人上学,所以爸妈才没让姐姐去上学。
易天看到这里,沉默了片刻,然后继续翻页。
页面上的时间直接跳到了9月4日,王思言应该是只记载一些比较让她难以忘记的事情。
时间:2004年9月4日,星期五,小雨。
周末放假,下午我和村里面的同学一起回家,一到家就看见姐姐躺在床上哭泣,身上有点脏兮兮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来到床边,安慰了一下她,她还是一直哭,我也感到很难过。
时间:2004年9月6日,星期日,多云。
今天又要去学校了,姐姐看着爸妈送我去上学,脸上非常的羡慕,我知道其实她也想上学,可是爸妈没有办法支撑的起我们两个同时上学。
到了学校后,隔壁班的一个叫李明启的男同学给我写了一封情书,想让我做他的女朋友,我不知道该不该接受。
时间:2004年9月7日,星期一,晴。
晚自习下课后李明启来到教室门口,约我到学校的树林后小操场,说要送我一件礼物,我和同桌许晓霞一起去了。
李明启见到我非常的高兴,从身上拿出了一朵玫瑰花,我听同学说他家就是镇上开花店的。
我接过了玫瑰花,李明启说我既然接受了他的玫瑰花,那从今天起我就是他的女朋友了。
我非常的害羞,整个人晕乎乎的,心跳的非常快。
李明启当着许晓霞的面,吻了我,那一刻我觉得我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笑脸。
时间:2004年9月11日,星期五,晴。
又是周末了,我有点舍不得启,想每时每刻都能见到他,我希望长大后能够嫁给他,做他的妻子。
回到家,我见到了姐姐,今天她似乎很开心,非常的勤奋,主动给我盛了饭,不知为何,我觉得她似乎变了一个人。
时间:2004年9月13日,星期日,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