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里面传来莫怀宁的问话,“夜鹰,阔别十七年,你觉得这皇城中有什么变化?”
夜鹰猛然想起刚才那个太医狂野的发型,十分认真地答道“属下头一次觉得,在大凉国也挺好的。”至少那里的人审美还是正常的。
马车里面的人没出声,夜鹰便又自顾自地感叹,“从前在大凉国的时候寄人篱下,受尽了屈辱,后来多亏王爷才摆脱了大凉国王室的操控,虽然得了自由身,但无时无刻不想着自己是水月国的人,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归来,如今真的回来了,却发现熟悉的人和事物都已经不在了,总觉得心中,少了点什么东西。”
“是啊,皇宫里的糕点也不是十七年前的味道了。”
不过到底是糕点的味道变了,还是人变了呢。
听到这里夜鹰的表情轻松了些,大着胆子调侃道,“王爷吃惯了大凉国的野兽,回到皇城还是没改过来口味,积云山上的兽类现在恐怕都已经闻风丧胆了。”
“近期就不去积云山了。”
“是。”夜鹰悠哉悠哉地在马屁股上抽着鞭子,又问了一句,“那王爷打算去哪座山?”
“……”
“属下听说往北走五十里外有一座山,上面时常有豺狼虎豹出没,狼么,虽然王爷不太爱吃,但它们的毛皮很好,可以用来做……”
“夜鹰。”
“啊?王爷怎么了?”
“这里是水月国,我们不用再当野人了。”
“……是。”夜鹰拿着鞭子的手一顿。
马车融入了人流,外面种种商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奇怪的是,大家的目光在落在夜鹰身上的那一刻,都有着片刻的停顿,随即十分默契地往后退了退,让出了一条路。
所以说虽然这条路有些拥挤,但夜鹰没费什么力气就从里面穿过来了,一直到喧嚣的声音在后面越来越小,消失不见,夜鹰还有些奇怪。
“王爷,属下怎么觉得皇城中的人怪怪的?”
里面的人停顿了一会,有些懒懒地问,“你的剑呢?”
“在这里。”夜鹰顺手把腰间的剑抽了出来,银白色的剑刃在阳光下闪烁着寒芒,而夜鹰抓着剑柄,目光还有些茫然。
马车里传来无奈的叹息声,“都说了我们已经在水月国了,把你凶神恶煞的样子收一收。”
夜鹰有些委屈,他哪里凶了,他就是长得有些粗糙。
不过说来也是,两个人在大凉国生活了十七年,突然回到母国,生活习惯哪里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正想着,里面的人突然话锋一转,问,“那个姑娘,可打听清楚了?”
夜鹰神色暗了暗,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伤心的事情,“查清楚了,她是当朝丞相丁毓良的女儿丁蔚蓝,两年前嫁与齐王,现在是齐王莫凌风的王妃,只不过两个人之间……似乎有很大的嫌隙,那天她被丢到积云山,也是齐王亲手做的。”
“竟然不和至此?”莫怀宁也有些惊讶,随即沉默了一会,道“那姑娘与我们相遇也算是有缘,既然如此,夜鹰,我们伸手帮助一下吧。”
“是,王爷。”夜鹰答应下来,虽然不知道王爷到底是何用意,但王爷的决定,必定有他的道理。想起丁蔚蓝那张脸,夜鹰有些可惜地道,“那么好的一个姑娘,原来真的已经嫁人了。”
话音一落,后面突然传来“咻”的一声,有什么东西划破空气马车里飞了出来,夜鹰下意识地抬手一抓,就把那东西捏在了手里。
张开手掌一看,上面静静地躺着一锭金子。
“给你三天的时间,去找个地方玩痛快了再回来。”